有不少網友很快便把下述新聞,看成一經生效,便無差別地打擊了日本進口的動漫畫和CD,還有現在很多只有入口的blu-ray碟,影音器材,那豈非是動漫迷的惡夢?
原文連結
慢著! 請先看看政府的宣傳單章!
http://www.ipd.gov.hk/chi/intellectual_property/co...
還有常見問題:
http://www.ipd.gov.hk/chi/intellectual_property/co...
請冷靜一點,現在雖然有了刑事性份,但還是要有人舉報,海關才會捉人。有機會引用到這條條例的,要係香港版權持有人,而且要有證明自己和原生產商有協定,不容許其他地區的同類型產品輸入到本港出售。
更簡單一點說,係唔會阿貓阿狗,神經刀唔係版權持人找人告一餐,無証明,海關理你都傻;而海關本身亦唔會無事找事做,無人投訴就去做野,因為有沒有不可以在本港出售這一點,係商業秘密,唔係版權持有人大多不會知,香港海關才無咁傻,捉了人才知擺烏龍被人轟擾民的。
這樣易明吧?此例目標大概是使香港版權持有人,更容易利用上述條例打擊那些比自己平,或價錢相若的「國內簡體字版」和「台灣或其他華語版本」,保障自己的權利,最受影響是那些簡體字書,簡體字版香港CD,台灣翻譯漫畫。
照法例字面解釋,無錯從日本入口日本的水貨也是被打壓之列,但香港版權人要告,都要証明自己同日本有協議,唔準日本版在香港發售,但老老實實,你可以翻開日本原版包裝,看看有沒有說:「此貨品只可以在日本本土出售。」之類?十之有九都無,有的,是日本進口配音電影,日本版魔盜王,功夫就有這一句了,或者像日本WII,PS2之類有外國版本的電腦軟件,但WII在香港暫時沒有代理,所以這一句大概目標不是咱們,是歐美人士,大多只有「不準租貸」四隻字,生意歸生意,你估日本人,或原版制造真的會這樣蠢限制自己的生意?大概無幾多人吧?
不信?看常見問題的第二條問題,只要香港沒有什麼授權人士,那樣日本原裝正版大概可以在香港照賣無誤,但如果有港版,台灣華語版就不能在香港出售了,可是在台灣網站訂回來作私人用途的又不在此限,上慣網的各位,在網上訂東西,應該對很多同好不是甚麼難事吧?
而日本版,或像高質素的台版普x爾動畫DVD的售價比港版本來要高一截有多,消費者寧願俾多一點都買這件貨品,無非也是要高質素,那種對質素的執著,並不是只是懂得鬥平的港版可以比擬,你要是禁,他們就會網上訂或從相熟店家訂,你扭盡六壬都不會做到佢地生意,上述人仕注定不是港版的顧客,所以真的舉報,港版持有人都要向直接競爭者-即簡體版埋手,毋謂浪費彈葯嘛。
所以,請各位同好呼天搶地之前,看清楚條例,才叫苦連天吧,否則叫冤叫錯門,那認真難看喲。日本原版是無乜可能給打壓得到,沒有日本原版,只剩翻譯不好的東西之類的哀號,我看後實在無言以對,當堂「O哂咀」,無錯做得好的台灣翻譯版無可避免地受到影響,若台版漫畫要是真的和日本有不能外銷的協議,那不能在香港地區發售也只能說無可奈可,誰叫那份合約是這樣訂明的?
若高調說到自己對日本原版的愛有多深,對翻譯版的水準不能容忍,那便索性買日本原版吧,看甚麼鬼翻譯版,又要看又要嘈,現在香港政府已經夠膠了,不要自己都膠埋一份。
不過會否打擊香港水貨呢?一定有,對不少水貨店還可能幾嚴重,但沒有水貨我也不覺得香港業界會有所得益,講質素港版又唔夠人來,如果那班人是因為價錢問題而買幾他版本,你不和人鬥平鬥賤根本是做唔到佢地生意,但鬥平你又唔夠人鬥,除非你禁止人上大陸,否則簡體字版,上深圳車費來回80有找,計過條數我儲多一點彈葯一砲過上去買簡體版,仲要大搖大擺過關都仲得;台版仲易,找人幫忙訂便可以了,哼哼,要賺我等人的錢,真是有夠難度!
引用
影 音 光 碟 書 籍 水 貨 發 行 不 足 15 月 禁 租 售
海 關 打 擊 水 貨 店 舖 懶 理【 本 報 訊 】 加 強 規 管 平 行 進 口 ( 俗 稱 水 貨 ) 版 權 作 品 的 《 2007 版 權 ( 修 訂 ) 條 例 》 上 周 五 生 效 , 水 貨 電 影 、 音 樂 光 碟 、 漫 畫 、 書 籍 不 能 在 「 面 世 」 15 個 月 內 在 香 港 租 售 , 違 例 者 要 負 刑 責 。 不 過 , 部 份 出 售 違 例 水 貨 光 碟 、 漫 畫 的 店 舖 仍 未 見 收 斂 。 影 視 、 唱 片 、 出 版 及 動 漫 版 權 聯 盟 昨 估 計 這 些 違 法 水 貨 每 年 令 業 界 帶 來 最 少 近 8 億 元 損 失 , 將 聯 同 海 關 加 強 打 擊 。
記 者 昨 日 到 旺 角 一 間 音 樂 光 碟 專 門 店 視 察 , 內 出 售 的 , 多 半 是 「 新 鮮 出 爐 」 的 內 地 水 貨 。 記 者 以 38 元 選 購 一 張 陳 奕 迅 2007 年 國 語 專 輯 , 價 錢 約 是 香 港 行 貨 的 三 分 之 一 。 光 碟 標 明 「 港 澳 台 地 區 不 得 發 行 販 售 」 。 根 據 法 例 , 出 售 這 張 發 行 未 逾 15 個 月 光 碟 已 屬 違 法 。 國 際 唱 片 業 協 會 香 港 會 反 盜 版 總 監 王 子 田 表 示 , 本 港 現 有 近 40 間 專 門 出 售 非 法 水 貨 的 店 舖 , 「 幾 年 前 只 有 十 間 」 。下略....
海 關 打 擊 水 貨 店 舖 懶 理【 本 報 訊 】 加 強 規 管 平 行 進 口 ( 俗 稱 水 貨 ) 版 權 作 品 的 《 2007 版 權 ( 修 訂 ) 條 例 》 上 周 五 生 效 , 水 貨 電 影 、 音 樂 光 碟 、 漫 畫 、 書 籍 不 能 在 「 面 世 」 15 個 月 內 在 香 港 租 售 , 違 例 者 要 負 刑 責 。 不 過 , 部 份 出 售 違 例 水 貨 光 碟 、 漫 畫 的 店 舖 仍 未 見 收 斂 。 影 視 、 唱 片 、 出 版 及 動 漫 版 權 聯 盟 昨 估 計 這 些 違 法 水 貨 每 年 令 業 界 帶 來 最 少 近 8 億 元 損 失 , 將 聯 同 海 關 加 強 打 擊 。
記 者 昨 日 到 旺 角 一 間 音 樂 光 碟 專 門 店 視 察 , 內 出 售 的 , 多 半 是 「 新 鮮 出 爐 」 的 內 地 水 貨 。 記 者 以 38 元 選 購 一 張 陳 奕 迅 2007 年 國 語 專 輯 , 價 錢 約 是 香 港 行 貨 的 三 分 之 一 。 光 碟 標 明 「 港 澳 台 地 區 不 得 發 行 販 售 」 。 根 據 法 例 , 出 售 這 張 發 行 未 逾 15 個 月 光 碟 已 屬 違 法 。 國 際 唱 片 業 協 會 香 港 會 反 盜 版 總 監 王 子 田 表 示 , 本 港 現 有 近 40 間 專 門 出 售 非 法 水 貨 的 店 舖 , 「 幾 年 前 只 有 十 間 」 。下略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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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著! 請先看看政府的宣傳單章!
http://www.ipd.gov.hk/chi/intellectual_property/co...
還有常見問題:
http://www.ipd.gov.hk/chi/intellectual_property/co...
請冷靜一點,現在雖然有了刑事性份,但還是要有人舉報,海關才會捉人。有機會引用到這條條例的,要係香港版權持有人,而且要有證明自己和原生產商有協定,不容許其他地區的同類型產品輸入到本港出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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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易明吧?此例目標大概是使香港版權持有人,更容易利用上述條例打擊那些比自己平,或價錢相若的「國內簡體字版」和「台灣或其他華語版本」,保障自己的權利,最受影響是那些簡體字書,簡體字版香港CD,台灣翻譯漫畫。
照法例字面解釋,無錯從日本入口日本的水貨也是被打壓之列,但香港版權人要告,都要証明自己同日本有協議,唔準日本版在香港發售,但老老實實,你可以翻開日本原版包裝,看看有沒有說:「此貨品只可以在日本本土出售。」之類?十之有九都無,有的,是日本進口配音電影,日本版魔盜王,功夫就有這一句了,或者像日本WII,PS2之類有外國版本的電腦軟件,但WII在香港暫時沒有代理,所以這一句大概目標不是咱們,是歐美人士,大多只有「不準租貸」四隻字,生意歸生意,你估日本人,或原版制造真的會這樣蠢限制自己的生意?大概無幾多人吧?
不信?看常見問題的第二條問題,只要香港沒有什麼授權人士,那樣日本原裝正版大概可以在香港照賣無誤,但如果有港版,台灣華語版就不能在香港出售了,可是在台灣網站訂回來作私人用途的又不在此限,上慣網的各位,在網上訂東西,應該對很多同好不是甚麼難事吧?
而日本版,或像高質素的台版普x爾動畫DVD的售價比港版本來要高一截有多,消費者寧願俾多一點都買這件貨品,無非也是要高質素,那種對質素的執著,並不是只是懂得鬥平的港版可以比擬,你要是禁,他們就會網上訂或從相熟店家訂,你扭盡六壬都不會做到佢地生意,上述人仕注定不是港版的顧客,所以真的舉報,港版持有人都要向直接競爭者-即簡體版埋手,毋謂浪費彈葯嘛。
所以,請各位同好呼天搶地之前,看清楚條例,才叫苦連天吧,否則叫冤叫錯門,那認真難看喲。日本原版是無乜可能給打壓得到,沒有日本原版,只剩翻譯不好的東西之類的哀號,我看後實在無言以對,當堂「O哂咀」,無錯做得好的台灣翻譯版無可避免地受到影響,若台版漫畫要是真的和日本有不能外銷的協議,那不能在香港地區發售也只能說無可奈可,誰叫那份合約是這樣訂明的?
若高調說到自己對日本原版的愛有多深,對翻譯版的水準不能容忍,那便索性買日本原版吧,看甚麼鬼翻譯版,又要看又要嘈,現在香港政府已經夠膠了,不要自己都膠埋一份。
不過會否打擊香港水貨呢?一定有,對不少水貨店還可能幾嚴重,但沒有水貨我也不覺得香港業界會有所得益,講質素港版又唔夠人來,如果那班人是因為價錢問題而買幾他版本,你不和人鬥平鬥賤根本是做唔到佢地生意,但鬥平你又唔夠人鬥,除非你禁止人上大陸,否則簡體字版,上深圳車費來回80有找,計過條數我儲多一點彈葯一砲過上去買簡體版,仲要大搖大擺過關都仲得;台版仲易,找人幫忙訂便可以了,哼哼,要賺我等人的錢,真是有夠難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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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/07/17 01:50 | by 









